张军:正视公益诉讼短板不足 落实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
时间:2019-11-22  作者:姜洪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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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三十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表示

正视公益诉讼短板不足 落实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

11月22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三十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在京召开。

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三十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发言。

1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三十次双周协商座谈会上表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监督支持下,把讲政治更加扎实有效贯彻到公益诉讼业务中,坚定不移抓办案、抓规范、强素质,努力提供更为充分、更加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这是最高检首次在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就检察工作与全国政协委员进行协商座谈。张军表示,全国政协专门召开“协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商座谈会,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能在这样高规格、高层次的议事协商平台上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听取批评、意见、建议,是检察机关汲取智慧、凝聚共识,进一步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难得契机。

张军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公益诉讼法律制度从顶层设计到实践落地,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开,形成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47万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8.76万件、提起诉讼6353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张军在报告中突出问题导向,重点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临的短板和存在的具体问题。

“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比较突出。”张军说,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项全新工作两年多来成效明显,但还未完全打开局面。有的为追求办案数量,不当多发诉前检察建议;有的对行政机关职责权限、违法事实、公益损害情况等调查不准确不全面;有的对实际未整改、整改不彻底的未跟进监督,等等。这些问题,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切实整改,督促整改工作还在推进中。

“积极主动获取行政机关配合还需加强。”张军表示,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最高检明确提出并积极实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实事求是提出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注重办理政府及其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几家单位协同解决的难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得到了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有力支持,今后要进一步加强。

“‘等’外领域公益保护呼声高但认识和做法不一。”张军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需求日益增多,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呼吁检察机关加大力度、拓展范围。但一些专家学者、行政机关也有不同意见和看法。检察机关对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将本着积极、稳妥的态度探索推进,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推动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进一步予以明确、规范。

“队伍素质能力尚不适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需要。”张军坦陈,公益诉讼检察能力不足仍是最突出的短板弱项。检察机关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检答网”答疑、发布典型案例、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干部交流长效机制等方式,强化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建设,收到了积极明显效果,但也不能指望一蹴而就。

“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尚待健全完善。”张军指出,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一些新情况和程序性、实体性新问题相继显现,对法律制度保障提出更高要求。“两高”虽共同出台了司法解释,但在法检审级对应与管辖、起诉期限、举证责任与证据标准、诉前程序如何适用证据保全规定等方面缺乏配套机制。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需要流域、区域协同,现行属地管辖难以满足办案需要,需要解决机构设置、工作机制上的配套制度建设。

最高检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常委张雪樵出席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同与会委员进行了交流。部分检察系统全国政协委员、省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出席,最高检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

(摄影:田福良)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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