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司改任务落实落地
时间:2016-12-09  作者:戴佳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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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在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上强调

保持定力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效能

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司改任务落实落地

  本报北京12月8日电(记者戴佳)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听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督促落实中央部署相关改革任务。曹建明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30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孟建柱同志在海南调研时的讲话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保持改革定力,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改革整体效能,蹄疾步稳、纵深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次、30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孟建柱同志在海南调研时的讲话要求,讨论了《关于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的指导意见(送审稿)》《关于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并听取了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司法体制改革破局开路、攻坚克难、压茬推进,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当前,司法改革正处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节点。各级检察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敢于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四项改革”。尤其是对攻坚难度大的改革项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卡住时间节点,合力攻坚,全力推进,确保中央确定的改革在检察机关圆满完成。

  会议强调,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重要司法改革任务落实。要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深入细致做好未入额检察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科学设计发展轨道和空间,分类细化各类人员业绩考核、职级晋升等制度,加强系统集成,加强督察指导,确保此项改革顺利推进。要突出抓好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明晰检察官权力清单,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使进入员额内的检察官真正担负起办案责任。要突出抓好诉讼制度改革,围绕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抓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要突出抓好行政检察制度改革,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继续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特别是加大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力度,及时提出对于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行政强制措施司法监督制度两项改革的试点方案。要突出抓好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建立与新型办案模式相适应的司法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

  会议要求,在抓好重点改革任务的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对于中央确定的最高检牵头的改革任务和自身规划的检察改革任务,要不折不扣完成;对于与其他单位共同牵头的改革任务,要积极研究提出意见,主动配合做好工作。要坚持抓制度出台和抓政策落地并重,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注重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进一步强化对改革取得成效的宣传,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

  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相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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