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 提升决策能力领导水平
时间:2016-03-12  作者:简闻之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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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 提升决策能力领导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

重要批示精神,讨论《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试行)》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简闻之)按照中央部署要求,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重要批示精神,讨论《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他强调,各级检察院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刻理解《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思想精髓和重大现实意义,深刻领会《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不断加强党组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升决策能力领导水平,切实增强各级检察机关党组凝聚力战斗力。

  会上,最高检党组各位同志和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心得体会,并就健全和完善党组工作制度、提升领导能力水平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创造性运用,是对我们党科学工作方法、高超领导艺术的提炼升华,也是对我们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的经典概括。时至今日,仍然是党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精神财富和制胜法宝,具有历久弥新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着眼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就重温这篇光辉文献提出明确要求,为发挥好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地肩负起我们党的执政使命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要深入把握《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思想精髓和重大现实意义。要深刻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温这篇光辉文献对于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大现实意义,深刻理解这篇光辉文献对加强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指导作用,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把握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要把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与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加强各级检察院党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要完善各级检察院党组运行机制,严格议事决策规则,切实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会《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各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新的内涵、新的要求,更加自觉地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真正做到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要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自觉摆正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关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各级检察院党组主要同志要当好“班长”,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集体决定,忠实履行职责,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担当。

  会议强调,要牢牢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不断增强各级检察院党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各级检察院党组要通过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把其中蕴含的科学方法和领导艺术运用到履职尽责的过程中,掌握工作制胜的看家本领。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和倡导的一系列重要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与党的优良传统紧密结合起来,与新时期检察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提高组织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要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各级检察院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要清醒认识检察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始终紧紧盯住自己的问题不放,持之以恒推进检察机关作风建设,以过硬的作风推动和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各级检察院党组同志要坚持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传统,在作风建设上带好头、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抵制“四风”,带头廉洁自律,真正做到有定力、有原则、有纪律、有底线。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李如林,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组长许卫国,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少峰,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陈连福,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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