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以强化和规范检察监督实效 努力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点赞
时间:2014-12-31  作者:王治国 戴佳 林中明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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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化和规范检察监督实效

努力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点赞

——曹建明检察长与上海检察干警、在沪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谋明年检察工作

  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上海,与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 本报记者程丁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谋划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带着对这一问题的思考,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来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桥头堡”上海,利用一整天时间,分别与检察干警座谈交流,听取在沪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共谋检察工作发展良策,共议深化检察改革大计。

  检察监督,检察机关保障法治建设最主要途径

  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强化检察监督是关键,这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切入点和着眼点。

  曹建明对此表示肯定,他说:“上海市检察机关善于在个案中总结共性问题,强化对一类案件的监督,对于增强法律监督针对性,提升法律监督指导性都具有重要作用。”

  强化检察监督,不仅要总结经验,还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在重点问题上攻坚克难。

  “高度的市场化必然要求高度的法治化。”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委员、上海金融学院副院长陈晶莹建议检察机关积极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在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强化和完善金融监管方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现在不是没有法,而是法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希望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德力西集团变压器制造公司党支部书记、车间主任周振波是一位农民工代表,他说,“特别是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明年就要正式施行,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有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沈志刚建议,检察机关要针对群众关心的一些司法不公突出问题,采取真正有效措施监督解决,特别是对司法人员在办案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监督纠正力度,确保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

  听了三位代表的建议,曹建明连连点头。

  “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法治建设的最基本手段和最主要途径。什么时候检察监督职责履行得更充分,什么时候我们就能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曹建明指出,四中全会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放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这个根本职责,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和服务。

  越是强化检察监督,越要重视规范自身司法行为

  12月26日,最高检召开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将重点整治八个方面的司法不规范“顽症”,受到了上海检察干警的普遍关注和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

  “检察权如果不加以限制,就很有可能被滥用。”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说,“希望最高检对各项法律监督的手段、程序和对象作出明确规定,突出监督重点,有效规范检察权运行。”

  “规范司法行为是一个上下联动过程,尤其是要重视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指导和督促检查。”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鲁宁如是说。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言语之间,更加凝聚和强化了检察干警对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观念共识和行为自觉。

  代表委员同样踊跃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建言献策。

  “我首先要为检察机关点一个赞,近两年来,一大批冤假错案纠正检察机关功不可没。”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贾伟平说,冤假错案之所以发生,背后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司法人员执法司法不规范造成的。希望检察机关在诉讼监督活动中,强化自身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期货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杨迈军,结合工作经历谈到,随着经济全球化、资产证券化、市场金融化和交易网络化,市场发展对司法公正的要求更加强烈,希望检察机关坚持严格规范司法,规范和改进办案方式,更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孙跃明建议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成果,拓展和丰富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监督的途径和方式。

  “报告的最后一页印有最高检‘两微一端’的3个二维码,这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的最好实例,用公开倒逼规范,也是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途径。”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常务副院长朱志远代表举起手中的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材料说,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业务管理,改进和加强内外监督,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

  “越是强化检察监督,越要规范自身司法行为。”曹建明掷地有声表达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坚定决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如果我们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监督别人从何谈起,又有什么资格监督别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何以信任、当事人何以信服?对于司法不规范‘顽症’我们一定不要遮遮掩掩,要敢于向人民群众公开。只有坦诚面对问题,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曹建明郑重表示,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

  深化司法改革,为强化检察监督提供不竭动力

  改革,激发活力。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能够为强化检察监督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

  “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成立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长陆建强,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检察长,牢记揭牌仪式时的庄严承诺。他表示,将带领全院检察干警认真学习四中全会精神,从三个方面准确把握好“跨”的特点,一要加强以往已有的监督工作,二要整合与其他院共有的监督职能,三要积极探索开展跨行政区划案件的专业化监督。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对检察机关严格公正司法提出更高的要求。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辐宽希望最高检全面统筹研究,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全国检察机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必须提高检察官的出庭公诉能力水平。”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永年接着说,检察机关在试点检察官员额制时,要充分考虑公诉力量的配置。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府参事、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南申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需要改变以往案卷中心主义的状况。希望检察机关重视研究解决证人出庭率低的问题,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判程序在确保案件质量和司法公正中的作用。

  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四中全会作出了许多重要改革部署,其中多项涉及检察机关。

  孙南申委员表示,四中全会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这项新的监督职能,为人民群众所关注和期待。希望检察机关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周振波代表希望检察机关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确保国家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

  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是司法体制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吉永华说,司法体制改革的意义在于使我们国家上层建筑走向法治化,更加有序高效。人民群众的期待非常高,检察机关要加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力度,使检察队伍更加专业化职业化。

  “检察人员责任大、任务重,但待遇低。”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社区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区老龄委主任朱国萍在与基层检察人员的接触中,深感他们的不易。她希望最高检能够推动尽快建立健全检察人员特别是基层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

  在座谈的最后,身为医生的贾伟平代表深有感触地说:“现在,人们最关心两样东西:一是生命安全,二是社会公平。作为医生,我们的任务是救死扶伤,而作为人民检察官,你们则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我们都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

  曹建明充满感情地回应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大家发自肺腑的意见建议,让我感到内心温暖,更感到责任重大。其实,我们做得还很不够,离大家的期待还有差距。新的一年,检察机关一定更加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点赞。

  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汉民参加座谈会。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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