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时间:2014-02-28  作者:王治国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曹建明在国家检察官学院2014年春季开学典礼上强调

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2月27日,国家检察官学院举行2014年春季开学典礼,曹建明检察长出席并讲话。

本报记者程丁摄

  本报北京2月27日电(记者王治国)今天上午,国家检察官学院举行2014年春季开学典礼。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开学典礼上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基础上,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建设过硬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利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曹建明指出,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刻认识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精神内涵和思想方法。要深刻把握重要指示贯穿的以民为本思想和群众观念,始终牢记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把检察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要深刻把握重要指示贯穿的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坚持把法治精神当作主心骨,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要深刻把握重要指示贯穿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和辩证思维,并用于正确观察分析事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要深刻把握重要指示贯穿的问题导向和问题意识,始终盯住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体制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的问题不放,找准解决和改进的办法,锲而不舍,攻坚克难。

  曹建明强调,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职责使命,积极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环境。要坚持不懈地从严治检,坚持不懈地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加强“硬实力”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执法理念、机制制度、素质能力、纪律作风、精神风貌等“软实力”建设,着力解决“四风”尤其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不正之风,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强化法律监督能力。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打“老虎”,又打“苍蝇”,既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又坚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既重视加大办案力度,又注重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以执法办案新成效展示反腐败斗争新成果。要在自身做到严格公正执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特别是要下大气力监督纠正执法随意性大,粗放执法、变通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监督纠正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行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曹建明指出,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基层是关键,领导要带头。基层院检察长要带头深入学习,带头抓好落实,对基层检察人员起到重要示范作用。为此,曹建明提出四点希望,寄语各位基层院检察长:一要坚定信念,增强为党和人民事业、检察事业奋斗的政治自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筑牢践行群众路线的思想根基。二要勇于担当,有不畏艰辛的勇气,做敢于负责的人,面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敢于迎难而上,敢于监督纠正。三要开拓创新,善于把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善于把握机遇,善于化解挑战,锐意进取,创造性地把各项要求落到基层、做好工作。四要求真务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下决心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决心解决好基层检察院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高检院副检察长邱学强、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出席开学典礼,副检察长孙谦主持开学典礼。国家检察官学院第10期基层院检察长专题研修班、第8期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专题研修班、第46期西部地区检察官专业培养班、第5期全国青年检察官专题研修班共390余名学员参加开学典礼。

[责任编辑: 谢小燕]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