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区:以案例研究助力检察实践新发展
时间:2020-06-24  作者:王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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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平台 建机制 重研讨 促转化

天津市蓟州区检察院检察长 王知

2019年以来,我院将检察案例研究作为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新生动力,通过搭平台、建机制、重研讨、促转化,促进案例研究和检察办案相融合,与北京市平谷区检察院、河北省兴隆县检察院共同召开“醉驾型类案专题研讨会”,以案例研究助力检察实践新发展。

围绕案例平台搭建,整合案例研究资源。我院成立案例研究中心,发挥综合业务部组织推动作用,统筹做好案例征集、整理、研究、表彰等事项;借力检察调研网络,与检察调研工作相结合,将案例研究纳入《检察调研任务分解表》,引导干警将疑难、新型案例作为调研题材对象,用活用好身边案例资源;实行案例研究人才库制度,组建由员额检察官和办案能手为主的案例研究队伍。

围绕工作机制创新,打通案例传输通道。将案例研究作为办案延续,出台《案例研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案例学习、案例报送、案例转化等作出安排。对提交检委会研究的案件,要求检察官主动检索指导性案例,对有无类似指导性案例及参照适用等情况作出说明。采取多元化、多层次的激励手段,研究制定了《检察调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将案例转化纳入调研奖励范围,并将案例研究成果计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中。

围绕司法办案需求,探索类案研讨模式。坚持案例研究反哺办案一线,探索开展类案专题研讨活动。蓟州山区面多线广、路况复杂,危险驾驶多发、查处难度大,我院选取了醉酒型危险驾驶类案作为研究主题,及时回应一线办案需求。紧跟办案难点开展调研,以2012年以来醉驾案件为实证分析样本,全面收集案件要素、量刑情节,对醉驾案件“血样提取、机动车认定、不起诉适用”等司法实践重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撰写了案例分析6篇。

围绕案例成果转化,提供优质案例产品。坚持以“精品案件评选”为引领,用好检察类案和个案分析,召开检委会集中评审,发挥案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坚持司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收集涉及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危害食品安全、青少年犯罪等案例60个,汇编成“检察官以案说法”系列手册,分发至各乡镇村、各中小学,利用案件的影响性、故事性,积极传播检察好声音,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案例产品。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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