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落实民法典惩罚性赔偿规定达成共识
时间:2021-12-13  作者:倪建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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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倪建军)陕西省检察院与该省高级法院近日联合印发《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贯彻落实民法典精神的会议纪要》。《纪要》指出,要推动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顺畅有效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民法典惩罚性赔偿的规定精神,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范围、计算方式、赔偿金的管理使用等,法院要依法审查检察机关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检察机关可以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对相关主体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预防性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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