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梁高峰 王紫璇)“这次调整指标,我们想通过考核的抓手作用,增加一些激励性指标,鼓励检察官注重延伸办案效果。”“是不是应该及时归档,这样我才不会被扣分?”……自2021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网上检察人员考核工作以来,该省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明显增强。近日,有不少检察人员主动为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言献策。
2021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该省137个检察院网上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倡导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对考核指标和计分规则进行完善。
2021年5月,结合短板弱项、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山西省检察院制定下发了《指标调整指引》,组织完成了涉及该省三级院的考核指标调整。与2020年相比,2021年,该省检察机关有29项指标排名进步,有的指标从后进跃居全国前列。比如,为提高检察建议质量,该省检察院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被采纳整改数”细化计分规则,提高了相应分值,推动指标排名得到提升。
“同类型案件,为什么他的案件被计分,我的案件没被计分,是我的案卡填录不规范吗?”部分检察官在核对分数时表达了这样的困惑。案卡填录是案件办理成果的重要“显示器”。考核部门通过抓取案卡数据对检察人员进行考核,对于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促进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有着重要意义。2021年上半年数据显示,山西省有上百名检察官因案卡填录不规范、不及时,导致案件被未计分甚至被扣分。但在2021年底,扣分的现象大幅度减少,考核倒逼检察官案卡填录工作不断规范。
“我目前办理的案子少,能不能再给我分配一些案子?”随着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的有效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对“考核指标是什么”“考核指标如何计分”等问题都有了深入理解。分数的差距激励检察人员主动反思,及时调整工作状态和思路,自觉提升个人素质能力,争先恐后、你追我赶的氛围开始形成。2021年,山西省检察机关按照担任非领导职务员额检察官人数5%的比例,对排在后3名的检察官进行了业务能力评审,让考核结果“考而有用”,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的导向真正落到实处。
据了解,2021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的14起案件被最高检选评为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创历史新高,以考核求实效,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
(原标题:争先恐后的劲头调动起来了 山西: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助推办案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