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5月7日,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联合县交警队开展了涉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检察活动。该院向县交警队移送了涉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台账,全面核查在矫对象是否存在因无证驾驶受过行政处罚等情况,依据核查结果,研判是否存在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况。经核查,未发现在矫对象存在违法行为。交警队工作人员对检察院提出的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解释,并表示将保持对在矫对象无证驾驶等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壶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县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继续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涉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壶关、法治壶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