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闫晶晶)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统一部署,最高检咨询委员会第七调研组深入浙江、山西两地检察机关,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基层检察院绩效管理体系和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提升司法办案质效的难点、问题和建议等方面开展专题调研。最高检咨询委员会委员陈连福、乔汉荣、李定达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两省5个地市,采取“听、看、问、查、访、议”等方式,深入了解省市县三级20多个检察院两项工作落实情况。调研组每到一地与一线检察人员面对面交流了解情况,参观院史馆、党员之家等党建特色阵地,查阅相关资料、记录和案卷,认真听取党政领导等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两地检察机关坚决落实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把进一步完善基层检察院绩效管理体系作为一项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通过树立主责主业目标导向、三级联动同向发力、科学量化考评指标、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等措施,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值得推广的工作经验。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检察院绩效管理体系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统一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形成自上而下由简到繁的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协调好外部关系,与公安、法院形成合理的、相互促进的考核标准。
调研组认为,两地检察机关对“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案-件比”评价指标,强化检察主导,压实办案责任,“案-件比”逐渐优化,办案质效有力提升。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细化“案-件比”指标内容,形成更加科学的目标导向;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推动检察官对相关指标概念的理解把握更加精准,抓住关键环节全力提升案件质量;要建立完善公检法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的工作合力。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参加有关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