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刻,死刑犯平静地离去
时间:2009-08-03  作者:葛东升 韩琴 泰驻所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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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率21,呼吸9,血压……”7月15日21时48分,江苏省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三楼34床,病床上,心电监护仪在“滴滴答答”地工作着,心率、呼吸、血压这三项数值迅速下降,监护仪持续发出“嘟嘟嘟”的预警,显示病人濒临死亡。 

    “谢谢你们,检察官、警察。否则,我,早就死了。我……我……我不该杀人,我对不起他们……”病床上,病人断断续续地说,呼吸越来越微弱,直到最后平静离去。 

    这位病人名叫杨忠正,2008年10月24日,63岁的杨忠正与邻居发生纠纷,在纠缠过程中,他手持尖刀,先后捅刺邻居父子胸腹部数刀,致二人当场死亡。 

    2008年11月20日,杨忠正被依法逮捕,羁押在泰州市看守所。2009年2月28日,泰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忠正死刑。 

    收到判决书后,泰州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发现,判决书上对杨忠正出生年月表述是1954年2月26日,而根据泰州市检察院干警掌握的情况,他的出生日期是1945年2月26日。 

    是判决表述有误,还是入所登记有差错?经细致调查,证明杨忠正确实是1945年2月26日出生。随即,泰州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2009年3月13日,当纠正过的刑事裁定书送到杨忠正的手上时,杨忠正很是激动:“检察官的工作真是太细了,我真没想到!” 

    然而,令他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头!2009年5月20日下午,检察官在巡视中发现杨忠正蹲在202监房,手捧腹部,脸色蜡黄,眉头紧皱,表情异常痛苦。 

    经深入了解,杨忠正入所前患有肺癌,曾经在当地治疗过。 

    “杨忠正病情可能恶化,得送医院救治。”检察官向看守所提出建议。 

    根据检察官的建议,5月21日上午,看守所将杨忠正送到医疗条件较好的人民医院南院治疗,专门为他联系了一间重症病房,并制订医疗和应急方案,每天测血压、量体温,监测生命体征,还在食堂订购“小灶”饭菜,强化营养供给。由于杨忠正行动不便,看守所专门雇请一名熟练的护工护理,给他喂饭、擦拭身体。 

    经过精心医治与护理,杨忠正的病情得到有效的控制,精神状态逐渐好转。 

    在此期间,检察院与法院进行沟通,告知杨忠正的病情,建议其加快办案进程,尽可能完成刑事诉讼程序。 

    就这样,杨忠正在医院平安度过了5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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