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把抵押给自己的房产又抵押给了别人,怎么办?
时间:2020-09-12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字体:  


正确答案:A

如果抵押权已经登记,则你将获得优先清偿;如果抵押权未登记,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责任编辑: 王冬]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