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一桩引领敬老风尚的民事公益诉讼
时间:2022-05-12  作者:马弘 彭静 梁琴 周光子  来源:重庆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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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为人子女应尽的责任。可面对现实中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检察机关该如何帮助独居老人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呢?

事情还要从2020年6月说起,李洪涛、张翠红夫妇年迈多病,常年无稳定收入,居住在D级危房中。该房屋年久失修,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具有重大坍塌风险。

按照相关政策,他们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的。可老人们的子女不愿意出钱重建,导致危房改造扶助政策落不了地。

重庆市荣昌区检察院检察官在进一步走访得知,李洪涛夫妇有两个儿子,并且都有赡养扶助能力,但由于多年来积累的家庭矛盾,两兄弟非但没有履行赡养扶助义务,还长期忽视两位老人的住房安全问题。李林更是在致富后,搬到城里购买了商品房,宁可将紧邻父母所住危房的自建二层砖房上锁空置,也不让父母居住,这在当地造成了不良影响。

围绕化解这一矛盾,当地镇政府、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组织调解,始终未能解决,检察官们也多次找到李林、李成进行释法说理,但都收效甚微。而且李洪涛夫妇也碍于传统观念,明确表示不愿就赡养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此类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老人不愿意提起民事诉讼,当地政府或基层组织调解也难以见效,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于是,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带领下,荣昌区检察院开展了初步调查,并一同向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经逐级请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将该案作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

随后,荣昌区检察院和五分院成立起专案组,通过多次调查走访,对李林、李成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未妥善安排李洪涛夫妇的住房导致老人居住不安全,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证据进行了固定。

2020年7月20日,一场由检察机关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等共同参与的座谈会在荣昌区检察院召开。经过深入讨论、听取法学专家的意见后,各方一致赞同对该案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为乡村存在的“父贫子不贫”问题提供新的有效解决途径。

座谈会后的第二天,荣昌区检察院就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诉讼后,本案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李林、李成也主动提出希望调解,愿意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在检察机关、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李林、李成与李洪涛夫妇就住房及赡养问题达成协议,明确由李林提供空置住房供父母居住,两兄弟按月支付老人赡养费。

荣昌区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后,经综合考虑,认为老人居住环境安全、赡养扶助问题已得到妥善处置,决定撤回起诉。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当地弘扬起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视频中除检察官外,所涉人名均为化名)

(视频:马慧 陈林)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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