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废物”渗入土壤,危害竟达数十年!|案“鉴”㉖
时间:2021-12-07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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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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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期

废机油因具有毒性和易燃性,对环境危害较大,被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因其属于危险废物,根据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只有获得行政许可证后才能够处置经营。

涉案郭某等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回收并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59吨,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点击视频,看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如何主动作为、重拳出击、积极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视频:孟波)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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