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民企怎么做? 开放日检察长与民营企业家座谈“接龙”
时间:2020-10-28  作者:  来源: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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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区工商联共同举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徐立辉,区工商联副主席赵闯和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出席活动。座谈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金连增主持。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艳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良,第一、二、四检察部、办公室负责人和省、市媒体参加了交流活动。

“这次主题开放日活动,我们四大检察部门负责人都到场了,就是围绕如何做好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企业发展答疑解惑,各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可以畅所欲言,帮助我们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徐立辉说。

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徐立辉指出“公平公正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我们坚守检察办案底线,依法精准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该院主动聚焦“六稳”“六保”,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结合点,积极为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法严惩多起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方式针对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涉恶犯罪,有效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活动中,区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实地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大厅和6A级档案馆、荣誉室等区域,详细了解了检察办案流程,感受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氛围,并对该院办公环境、检务保障给予了肯定。

“我是一家商会负责人。这几年,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治安环境。现在环境好了,生意也就好做了。”一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如是说。

根据与会民企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徐立辉表示,“用好检察权,就要体现在办案中,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或者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案件。”针对办理涉及民企的案件,该院始终牢固树立谦抑的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遵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司法理念,充分考虑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用好、用足司法刑事政策,严格区分民营经济正常活动与违法犯罪,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努力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按照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要求,通过我们检察机关延伸、改进、优化监督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有效发挥了检察建议作用,为民企发展提供了更加便利优质的司法服务,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徐立辉在介绍检察权监督工作时说。近年来,该院围绕企业在与政府部门沟通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书》18份,对落实反馈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纠正多起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行为。

区工商联副主席赵闯表示:“这几年,我们与检察机关一直保持密切关系,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区域经济得到了很好发展,这也离不开检察机关的保驾护航。”

“通过开放日形式,实地走访长安区检察院,让我对检察办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认知。希望长安区检察院到我们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不仅教育职工遵纪守法,而且更多为我们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帮助。”与会企业家代表邀请道。

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检察院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立足长安区经济发展实际,准确把握在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办案原则,严格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在服务民企健康发展中,加强与各级工商联沟通,共同协商,细化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辖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为民企保驾护航。

(文字:陈潇璇 摄影:樊一鸣 视频:石家庄电视台)

[责任编辑: 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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