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开聊|专访张雪樵:如何理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时间:2020-05-27  作者:李田甜 王瑞 王超 刘羽飞 梁泽鹏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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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开聊

5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哪些检察热词被写入报告中?有哪些社会关注的案例被选入?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接受央视和最高检新媒体联合专访,一起来看【最高检开聊】。


主持人:最高检如何做强民事检察?

张雪樵:做强民事检察,首先要有一支很好的民事检察队伍。法贵得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专门成立了民事检察厅。全国省级以下的检察机关也都成立了民事检察机构,或者是设立了专门的民事检察办案处(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协的大力支持下,聘请了3150名精通民事法律的资深律师专家,通过全国统一的专家咨询网,为我们全国检察机关、东西南北中的检察官办案提供线上服务、咨询,借助律师专家的火眼金睛,不放过一起错误的判决。

检察机关不能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抗诉案件数量的提高去办理抗诉了,为抗而抗、一抗了之。案子抗诉了一定会改判吗?或者说,法院改判了检察院抗诉的案子,那么法官会一错再错吗?应该让检察抗诉和法院再审进入一个新的一个运行平台或者层次。

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建设“检察听证直播网”。对抗诉案件一般情况下要求公开听证,让双方当事人都能参与进来。不仅如此,还要通过互联网让社会百姓来对检察抗诉案件的审查、评议、决定都能看得见、听得明白,揭开司法机关办理民事申诉案件的神秘的面纱。

主持人:什么是行政检察?行政检察做了啥?

张雪樵:老百姓对行政机关对他的处罚不满意,他可以“民告官”。如果对法院的判决他认为不公不服,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在这些申诉案件的办理当中,首先是对法院的审判和执行直接监督,再者对查明的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可以间接的监督。我们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了行政检察要以诉讼监督为基石,化解实质性行政争议为牛鼻子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

化解行政争议就是要作为我们办理抗诉案件,包括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包括行政违法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只要能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可抗的也可以不抗,只要有助于化解当事人他提出的实质性的争议,能够保护他的合法权利,我们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领导带头办案,上下齐心合力,通过公开听证让社会参与监督,才能把这些老案子、硬骨头案子才能一件一件地啃下来。这就是官民和谐、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主持人:拓展公益诉讼,如何积极稳妥?

张雪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及时地将公益诉讼的“等”外范围的探索,由“稳妥、积极”的原则调整为“积极、稳妥”的原则。

什么是积极?就是步子要再大一点,节奏再快一些,那么本来是由基层探索首创为主,现在我们要全国统一的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中央深改委的指导下,作为拓展公益诉讼范围这项改革任务的牵头单位,我们会同相关的中央部委机关,对安全生产、互联网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国防利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还有扶贫领域,以及文物保护,还有产品质量导致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些领域的问题进行探索。

何谓稳妥?也就是说我们把这件事要做成、做实、做好。首先要秉持法治思维,就是要按照科学研究论证试点实践,然后总结完善,再最后上升为立法授权。

作为我们最高人民检察院,要和相关部委一起对相关问题共同研究探索,特别是要在法院的受理管辖上,作为一个标志性的机制或者制度来加以确定。因为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才能起诉,这个公益诉讼制度才会有生命力、有保障。

(编导:李田甜 王瑞 王超 摄像:刘羽飞 梁泽鹏)

[责任编辑: 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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