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今日说法】四少年一时兴起偷车,附条件不起诉助浪子回头
时间:2019-08-31  作者: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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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兴起去偷车

2018年2月的一天夜里,广西柳州四名学生在聚餐时,聊起来其中一名同伴小仪新买的电动车丢了,一直没有找回来。小仪心里十分郁闷,四人越聊越气,一时兴起准备结伙去偷一辆。在街上转悠到夜里11点,四人中的小礼,锁定了张先生一辆价值七千多元的摩托车。

“不会被抓的,就是做了也不会被抓”,在小礼的怂恿下,小德跟他前去推车,小仪和小伟则躲在远处望风。就这样,四个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在闹市区偷走了一辆摩托车。几天后,张先生在一所职校门口认出了自己丢失的摩托车,连忙报警。警察接到报案后稍感意外,一般同类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会快速销赃,像这种被盗的摩托车又再次出现的情况,实在是挺少见的。不久后,蹲守的办案人员控制住了四名犯罪嫌疑人。

疏于管教走歪路

刚下晚自习就被警察抓到,四名涉罪少年根本没想到会这么快。经过警方调查,四名犯罪嫌疑人均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除嫌疑人小仪外,其他三人竟然都有过小偷小摸的劣迹,还受到过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屡教不改的情况下,对存在再犯可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警方一般考虑执行逮捕,因为像这样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由于之前的成长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再犯的可能性比较大。是否直接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慎之又慎,决定还是先了解一下四人的家庭背景再做打算。

经了解,四名涉罪少年的家庭经济状况都比较糟糕,而且父母每天忙于赚钱,对孩子都疏于管教。其中小德的家庭最为特殊,小德父亲身有残疾,母亲长期有病,除小德外,家里还有两个孩子,现在全家都住在租来的房子里。

小德画画经常被人称赞,家里的墙上贴满了他的画作,但是家里连供他读高中的钱都没有,更别提送他去学画画。小德父亲只想让他赶快去职校学习一技之长,好早日养家糊口。现在孩子们闯下这么大的祸,家长们悔不当初,一想到孩子可能还要坐牢,感觉这辈子都要完了,只能赶紧给失主赔礼道歉,争取谅解。在得到失主谅解后,承办检察官决定,对涉嫌盗窃的四少年不予逮捕。在被关押33天后,四人被允许取保候审。

帮教后解开心结

这些涉罪少年能否真正改邪归正,一直是个难题。单纯交给家庭管教,可能效果并不是很好,柳北检察院近些年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与柳州市青少年服务中心进行长期合作,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这项举措十分有效。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针对这四名少年的情况,委托专业司法社工对四人进行帮教。

在帮教中,小德坦言,过去自己对父母的管教概不听从,也根本不知道要怎么跟父母沟通。过去最看重的是朋友,太容易相信朋友的话,这次偷盗摩托车,也是想帮朋友。通过帮教后,他意识到,父母尽管没能力为他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也不太会表达爱意,但日常生活中都浸透着对他的爱。为了能从根源解决问题,社工也定期组织亲子活动,来消除四名涉罪少年与家长的沟通障碍问题。除此之外,学校也同意重新接纳这四名少年。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一项叫做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这是针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制度。检察机关可以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得到被害人谅解,判刑不超过一年且悔罪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安排半年到一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无漏罪,而且能够符合检察院的监管规定,检察院就可以不再起诉。

就在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时,大家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小礼再次伙同他人偷窃电动车被警方抓获,这次小礼再也没有机会避免刑事处罚。小礼的事也让检察官不得不重新考虑其他三个少年,当得知小德曾经拒绝过一次他人的盗窃“邀约”,小伟始终积极配合帮教工作后,承办检察官决定还是给小德、小仪和小伟一次机会,对三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帮教期为一年。

迷途知返的少女

想踏上归途的不只是涉罪的少年,还有一个苦苦挣扎的少女。柳州女孩小云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性格要强的她喜欢滑板这项极限运动,也爱追求刺激。为满足青春期的爱美之心,小云从十四五岁起就开始打工挣钱,涉世未深的她在一个不良朋友的诱导下,触碰了毒品犯罪这条“高压线”,被卷入一宗毒品大案。面对同样是未成年的小云,司法社工也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了帮教,小云内心悔过后,也积极主动改正,彻底远离了之前的朋友圈。

未成年人犯罪后,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就是希望他们能够在社工的帮教下在家庭、司法机关和社会各方面的关爱下,迷途知返,重新正常回归社会。

普法时间

问:这两起案件当中的几个孩子,检察机关最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安排?

答:附条件不起诉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规定的,对于未成年犯罪人的一项特殊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基本要求是这样的,有一些小孩如果犯罪之后,情节显著轻微,判刑的话不超过一年,同时这个孩子悔罪态度比较好,被害人能够谅解,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安排。

当这个孩子在半年到一年的考察期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没发现漏罪,而且能够符合检察院的监管规定,检察院就不会再起诉这个孩子。这个孩子不被起诉,就没有刑事犯罪的记录,这样对这个孩子将来的就业、升学、包括未来的社会关系就没有一些负面的标签,这些孩子就能够顺利的回归。

问:如何能甄别出哪些孩子是可以再帮扶,再矫正的?

答:甄别这个孩子要不要做附条件不起诉,我觉得有两个方面很重要,一个要看他行为本身,因为司法机关最终还要对他的行为有一个研判。如果要判法定刑的话,一年以上,他就不可以做附条件不起诉。另外一个,还要看这个人本身到底是什么原因,他犯罪的动机是什么,他遇到了什么样的情况,他的家庭情况,他平时的交友情况,都要有一个准确的评估。

也就是说既行为上不能够非常严重,同时这个孩子再犯的可能性又比较低,而且悔罪态度又比较好,只有这两个条件都具备了,他才有可能被附条件不起诉。

问:家庭和学校力量不足的时候,司法机关委托专业的司法社工来帮扶和矫正孩子,你觉得这种做法对孩子有什么样的好处?

答:因为社工是社会资源的链接者,他能够最敏锐地捕捉到孩子存在哪些服务需求。有些孩子的服务需求是经济上的,有些孩子可能是教育上的,还有一些孩子可能是这种资源链接方面的。在社工的评估之下,他可以有针对性地为孩子提供支持。在此基础上,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团中央,签订了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协议,就把社工进入少年司法程序开展帮教,作为一个明确的制度安排,也是作为一种新的工作模式,正式确立下来。

[责任编辑: 冉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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