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南沙区:品牌矩阵护航大湾区
时间:2022-03-11  作者:钟亚雅 夏立元 王斌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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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创新理念融入检察血脉,使创新成为南沙检察的灵魂。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构建以创新文化为核心的检察文化体系,筑起全领域、多维度创新矩阵,形成独具特色的“创新型自贸检察IP”文化品牌,积极传播检察“强音”。

具有集成性特点的“创新型自贸检察IP”于2015年创建,于2021年成型。在此文化体系、IP框架下,该院共创造7个创新品牌,打造56个“微创新”案例,其中6项创新机制在全国推广,25项创新机制(案例)入选省、市、区创新成果和创新案例,“五微一体”党建工作新模式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品牌。

护航湾区自贸区生态文明建设

南沙区检察院深度对接“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出台服务保障南沙自贸区建设的19条实施意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3条实施意见,形成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企业刑事风险全面防控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备,两同步”机制、涉外民商事检察服务平台等一批创新成果,以创新之勇气争当深化改革创新的先行者。

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极高文物价值及爱国主义教育价值的虎门炮台(南沙部分),在2020年之前一度遭到破坏、占用和污染。南沙区检察院迅速启动市、区两级院双平台指挥中心同步联动摸查,检察人员水陆并进,登山入岛、实地取证,创新运用无人机实时图传、AI识别技术搭建动态取证网络等技术,全覆盖、多角度固定证据。随后,该院召开诉前听证会议示证磋商,邀请广东省文物保护基金会代表、文物保护领域和行政法领域等专家共同探讨修复方法,推动6家行政机关整改垃圾堆放、占用等问题13处,清理垃圾废弃物约3吨,推动设立广州市首个海防教育基地,南沙虎门海防炮台群存在问题至此取得有效整改效果。

这正是南沙区检察院立足区位海洋特色,法治护航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自2019年起,南沙区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建立并持续立体化打造“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积极创新体系机制,联合区内外机关单位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导涉污染环境企业出资建成广州市首个海岛生态公益园——栖碧园;积极挖掘海洋历史文化,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切实保护区域内红色海洋资源,真正以“检察蓝”守护“海洋蓝”。2021年,“海洋公益诉讼南沙模式”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典型案例事例。

14名法治副校长成立“沙鸥”宣讲团

南沙区检察院首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区,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创新,打造关联案件与类案强制检索机制,全面规范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程序等,以创新之决心做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15岁的小华(化名),与离异父母矛盾较大,家庭教育存在缺失。因法律意识不足,他涉嫌十余起盗窃犯罪,某次甚至上午因盗窃受到行政处罚,下午又重新犯案;16岁的小丽(化名)遭遇性侵之后,因害怕、自卑等心理原因没有第一时间选择报案,甚至遭遇多次侵害,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为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及守法意识,向未成年人及其相关群体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南沙区检察院积极创新普法手段,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抓手,以“沙鸥检爱”品牌建设为驱动,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包括院领导在内的14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成立“沙鸥”宣讲团,配套搭建“法智沙鸥”线上“未保”专区,创新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等普法形式,实现未检普法全覆盖。同时,该院实行跨部门联合督导,在湾区实验学校试点挂牌“沙鸥检爱”工作室,组建“检察官+心理咨询师”驻校团队,构筑校园性侵防治屏障。2021年5月,南沙区检察院获评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运用大数据构建量化评估模式

南沙区检察院合作研发运用智能量刑辅助系统、检察官画像系统、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公益诉讼线索智慧侦查组件、出庭一体化解决方案、数字化档案室等智能辅助办案办公系统,检察工作质量效率显著提升。该院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奖项,以创新活力担当智慧检务的开拓者。

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下,如何用看得见的数据规范行使检察裁量权?“大数据是检察工作的翅膀,现在我们要为它多收集一点羽毛。”该院相关负责人说。

通过对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南沙区检察院借助司法实践数据,科学构建量化评估模式,创新研发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将社会危险性评估因素量化为人身因素、犯罪因素和妨碍诉讼因素3类,细化评估项目43项,明确各类因素在社会危险性评价中所占比重,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量化评估,并将该系统与公安机关共享,从而减少检察官主观因素影响,丰富数据支撑,切实提高司法透明度。

2021年,“审查逮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入选“2020-2021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制度创新案例”“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本报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夏立元 王斌)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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