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自流井区:“盐·申”伴你行 服务无止境
时间:2022-01-14  作者:曹颖频 周雅丽 蒋小玲 虞芳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自贡,素以盛产井盐闻名,被誉为“千年盐都”。盐虽平凡常见,却可调人生百味。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检察院在汲取盐文化精髓基础上,创新孕育“盐·申”控告申诉检察品牌。

“盐”谐音“延”,“申”谐音“伸”,“盐·申”寓意将传统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延伸至护航民企发展、“检民一路”、国家司法救助等领域,通过延伸职能、延伸服务,全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小业务”走上“大舞台”。

以“如我在诉”之心接访

丁零零……“盐·申”团队办公室热线电话又响了起来,检察官刘守谦赶紧接起电话。“是刘检察官吧,我听出来你声音啦,这几天一直担心你身体状况。”刘守谦话没说完,就被电话那端爽朗的声音打断了。

打电话的人是张某,她与刘守谦和“盐·申”团队的渊源要从一次意外说起。2019年5月,张某在参加单位组织的羽毛球比赛练习中,与队友杨某发生碰撞,杨某的球拍误伤张某,造成其左眼重伤,视力为零。张某以杨某过失致其重伤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调查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张某不服,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但结果均未如愿。之后,张某向自流井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盐·申”团队受案后,经调查核实,认为张某、杨某均不存在违规情形,造成张某左眼受伤属意外事件,因此对张某诉求不予支持。为更好纾解张某的心结,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公开听证,听取人民监督员、第三方律师等意见,均支持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虽然我的诉求最终没有得到支持,但检察官讲的法律、说的道理我都听进去了、听懂了。”公开听证后,张某情绪稳定,并被刘守谦等“盐·申”团队成员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及诚恳待人的态度打动。在领取《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时,得知刘守谦身体不适就医,张某特地打电话送去关心。

对于检察机关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案件,“盐·申”团队积极办理;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团队成员也将心比心,最大限度帮助解决。

2020年8月31日,信访人刘某来到自流井区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帮助解决兰某对其造成伤害产生的一切费用。“盐·申”团队成员耐心安抚疏导刘某情绪,待其恢复平静后,听取了其遭遇。2018年10月,刘某与兰某因言语不和发生推搡打斗,过程中刘某受伤。刘某因伤住院,前期垫付医疗费2.7万余元,因要进行二次手术,刘某十分希望与兰某协商医疗费等事宜。

因刘某来访时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其反映的问题暂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考虑到刘某只是希望快速拿到医疗费进行二次手术,“盐·申”团队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在刘、兰二人与公安机关之间架起连接桥。最终,在公安机关调解下,兰某向刘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刘某6.6万元医疗费。2020年9月,在进行第二次手术前夕,刘某特地为“盐·申”团队送上“人民好检察官”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信访工作被称为“天下第一难”,但每天和老百姓打交道的“盐·申”团队并没有把信访群众当作“麻烦”,团队成员以“如我在诉”的心态认真倾听、热情询问,团队自成立以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27件(次)。

民营企业家竖起大拇指

2021年夏,“盐·申”团队例行走访辖区工业园,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当经过四川某甲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时,恰巧遇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看到“盐·申”团队检察官,胡某脸上洋溢起热情的笑容,并再次竖起了点赞的大拇指。

2020年6月,胡某到自流井区检察院上访,称四川某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租赁其部分厂房作为生产和办公用房,因乙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致使该厂房被公安机关查封。同时,因乙公司涉嫌犯罪案件未处理完毕,且一直未支付房租,使得甲公司权益得不到保障。

“盐·申”团队立即会同公安机关对查封厂房进行实地查看,还查阅了甲、乙公司的厂房租赁合同,查明乙公司于2018年6月9日租赁甲公司厂房作为公司用房,租期十年,但仅支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

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明确公安机关应当尽快解除查封措施,对厂房内放置的涉案财物等证据进行异地封存,帮助甲公司及时止损。“盐·申”团队主动向乙公司释法说理,依法建议其同意解除与甲公司的厂房租赁合同。乙公司最终采纳检察机关建议,甲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信访事项解决后,“盐·申”团队主动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帮助甲公司查找生产经营潜在法律风险点9个,指出合规风险防控路径。

这是近年来“盐·申”团队延伸职能、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该团队先后为辖区38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找准管理风险和制度缺陷100余条;编印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着力维护民营企业规范经营新秩序。同时,该团队还通过创新推出服务民企网络微视频、制定《涉民营企业案件办案影响评估工作指引》等,帮助民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残疾儿童小雅笑了

2021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自流井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桂英便带领“盐·申”团队成员去看望7岁的小雅,并送去书包、文具等新年礼物。

2020年,该院跨省支持起诉,帮助小雅追索其生父应承担的抚养费。当年5月,该案胜诉。但因小雅生父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于12月终结了执行程序。至此,小雅仅拿到1700元抚养费。

跨省支持小雅起诉追索抚养费暂未果,“盐·申”团队将此作为救助线索储备并密切关注。2021年初,团队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了解到小雅患有先天性小耳畸形,系听力一级残疾儿童。因其母亲、养父经济困难,以及生父未履行抚养义务,小雅接受小耳再造存在医疗困难。该院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向小雅发放救助金2.6万元,并开展了多元化综合救助。

“盐·申”团队主动对接辖区社区、街道办,以及区民政、妇联、残联、关工委等部门,依据国家政策,为小雅争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补助、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等,小雅每月可稳定拿到500元补助金,基本生活有了着落。团队又为小雅联系医院,筹集小耳再造手术费。区工商联通过检察机关了解到小雅的困难,为其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并争取三名爱心企业家捐赠数千元。案件承办检察官刘守谦以个人名义为小雅捐款5000元。此后,“盐·申”团队又想方设法帮助小雅母亲落实了就业岗位。2021年8月,小雅母亲给“盐·申”团队的检察官们发来了第一期手术顺利完成的图片和视频,视频中小雅笑得非常灿烂。

露出明媚笑脸的不仅有小雅,还有被拖欠劳务费的常某,顺利拿到交通肇事赔偿的丁某……“盐·申”团队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注重内外衔接,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建立完善“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抚慰+造血扶智”等“1+N”多元化司法救助综合体系,先后帮助28名被救助人及其家庭走出困境。

自2019年4月成立以来,“盐·申”团队办理的案件中有12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精品案例、四川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法律监督公告案例。日前,“盐·申”品牌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本报记者曹颖频 周雅丽 通讯员蒋小玲 虞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