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苏烨 通讯员潘志凡)为应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泄露问题,2021年12月,上海市检察院与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近日,记者了解到,《细则》出台以来,上海市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不当泄露的问题未有新增。
说起《细则》的出台,还要追溯到一年前。“检察官,我在政务服务App上查询个人信用信息时,看到了我未成年时的犯罪记录。现在我找工作遇到了困难,我该怎么办呢?”2020年仲夏的一天,长宁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云平台”上收到这样一条求助信息。
经核实,求助人小吴(涉案时17周岁)于2015年12月被长宁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符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条件,相关记录应予封存。
无独有偶,奉贤区检察院在对办结案件进行梳理时,也发现了未成年人的犯罪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小许在应聘某互联网公司时,被对方以其有犯罪记录为由拒绝录用。
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本应被依法封存,公司又是如何获悉这些信息的呢?经调查,奉贤区检察院“未小贤”未检工作室检察官了解到,一些用人公司的人事部门在招聘员工时,会通过一些企业用工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有犯罪记录。检察官发现,这些信息中包含一些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封存的未成年人犯罪信息。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增设的重要内容。为使该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2020年底至2021年6月,上海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监督活动。
针对监督发现的犯罪记录证明、裁判文书网披露未成年人犯罪信息等情况,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官主动走访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协同破解犯罪记录封存难题,及时给漏洞打上“补丁”。
2021年12月,四部门联合会签了《细则》,对封存主体、封存方式、记录使用、数据隔离、监督溯源、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避免出现因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不当泄露,影响这部分人群成年后继续接受教育、求职就业,也为在国家层面统一细化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基层探索和实践经验。
此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上海市检察院还与市大数据中心举行座谈、交流沟通,推动在网上政务平台设置过滤字节字段、建立监测机制和及时响应,以信息化技术筑牢犯罪记录封存第二道防线。
(原标题:别让过去的污点影响现在的生活 上海:凝聚合力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