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探索困境儿童保护机制
时间:2021-04-15  作者:林中明 姚彦静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姚彦静)被撤销监护权的“失职”父母不愿承担抚养义务怎么办?近年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以支持起诉向“失职”父母追索抚养费和医药费、协调政府和社会力量开展救助等一系列举措,积极探索困境儿童保护机制。4月12日,该院召开困境儿童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做法,并发布了6件典型案例。

针对被撤销监护权的父母将孩子一扔了之当起甩手掌柜的情况,普陀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探讨并形成追索抚养费的相关操作规程。

非婚生女婴“小红豆”被遗弃在医院长达一年多。2019年8月,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遗弃罪分别判处路某、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判决后,该院通过支持社会福利院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同时,支持起诉追索因监护侵害产生的抚养费、医药费。2020年1月,法院判决路某、袁某支付医院照料“小红豆”期间的医药费及陪护人员工资等2万余元,另依据上海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二人每月支付抚养费1900元。经督促,二人履行了上述义务。

此外,普陀区检察院积极探索以专业化办案促规范的救助流程,以个性化安置促多元的救助形式,以多方参与机制促畅通的救助渠道等一系列的配套救助措施。自2018年该院作为上海检察机关困境儿童保护试点单位以来,共办理监护困境刑事案件7件18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妥善安置困境儿童10余人。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