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5起“套路贷”涉恶案件被起诉
时间:2019-06-15  作者:林中明 刘晓曦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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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房产抵押 涉案金额600万

上海宝山:5起“套路贷”涉恶案件被起诉

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刘晓曦)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对5起“套路贷”类涉恶案件9名被告人集中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某、许某等人经预谋,以被害人吕某的房产作为抵押,与吕某及其朋友钟某签订23万元的借款合同,钟某实际到手8万元。尔后,王某又安排吕某向许某借款平账,以上述房产为抵押,签订45万元的借款合同,其中30万元归王某所有,其余由另几名被告人瓜分,吕某、钟某分文未得。数月后,吕某继续在许某的安排下,办理了上述房产的全权委托公证,由许某出资,让吕某再次签订55万元的借款合同,其中47.1万元用于归还上述45万元平账的债务,其余7.9万元由许某等人瓜分,吕某分文未得。最后,许某在吕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房产以85万元出售,后将卖房所得钱款瓜分。

记者从宝山区检察院办理“套路贷”案件的检察官处获悉,此次起诉的另4起案件被告人均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在向被害人出借钱款的过程中,以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额达一倍甚至数倍的借款合同,并通过银行流水记录制造被害人已取得所有虚高借款的证据;然后再以各种方法找借口,以被害人违约为由,迫使被害人按照虚高的借款额还款;如果被害人无力还款,便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其以借款平旧账,新借款重复上述步骤,大幅度垒高借款金额。通过反复操作,将被害人借款金额累计至数倍以上,再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迫使被害人抵押房产甚至将房产全权委托公证后直接过户,骗取钱财与房产。这5起案件涉案金额总计600余万元。

本次起诉的5起案件中,有4件案件为共同犯罪,被告人分工明确,有固定流程。其中被告人扮演的角色有放贷人、讨债人、平账人、受托人等。2018年以来,该院对“套路贷”犯罪等涉恶类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已对31件88人“套路贷”案件提起公诉,其中17件42人已获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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