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四个一”激励青年干警成才
时间:2022-08-10  作者:孙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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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源县检察院检察长 孙健

去年以来,我院35岁以下干警占比超过47%。为激励青年干警成长成才,促使优秀青年干警站出来、顶上前,我院探索创新了“四个一”培养机制,取得初步成效。今年6月,我院第四检察部被授予“淄博青年创新突击队”称号。

一对一导师制。我们从全院精通法律知识、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质的业务骨干中选任导师,让其与青年干警结对,以师带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传、帮、带”教育培养。我院有“齐鲁最美检察官”“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国检察机关特赦检察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等众多先进典型,青年干警“近水楼台先得月”,不乏明师指引。导师制实行以来,全院结成27对师徒,1个集体获评“沂源十佳青春团队”,2名干警获评“沂源青年先锋”。

一月一总结。我院坚持“干警在一线锻炼、能力在一线培养”的培育原则,组织青年干警全部投入一线“练兵”,并成立7个学习小组,院领导“一对一”支援,开展理论集体学习。青年干警每月将工作、学习内容作一小结,业务部门干警办理了多少案件,装订了几本卷宗,综合部门干警撰写了几篇调研文章、宣传稿件,都如实体现在小结中。小结交由导师审阅,导师予以鼓励表扬、分析指点,视情况帮助制定下一步学习计划。

一月一评比。政治部每月初负责收集工作小结存档,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全体投票。根据工作小结、导师鉴定、投票结果等,从在编在岗干警中评选出6名“月度工作标兵”,从聘任制工作人员中评选出4名“月度先进工作者”。对评选出的工作标兵,我院会在选拔任用、评先选优上给予优先考虑;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我院会将评优结果作为续签合同、调整有关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今年5月,第一批先进人员登上我院光荣榜,向全院干警展示风采,让青年干警们学有目标、赶有榜样,在全院营造出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一月一交流。我院每月开展一次“检察业务沙龙”活动,突出实用性、针对性、参与性、互动性。检察官导师担任沙龙主持,选取检察业务中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做主题,让青年干警们在轻松热烈的气氛里加深实务理解,拓宽法律视野,提升口头表达和思辨能力。

[责任编辑: 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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