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和修复因非法捕捞而受损的海洋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保护渔业资源,7月16日至17日,山东省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法院、海洋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在热心群众的见证和参与下,检察官、法官和渔政人员全程监督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用时2天将320余万尾许氏平鲉鱼苗在辖区内一码头放流入海。
此次活动是经开区检察院针对前期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的,3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后出资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以实际行动修复海洋生态环境。该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督促当事人缴纳增殖放流资金,并对增殖放流执行情况全程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放流前,工作人员现场对鱼种选购、数量统计、检疫、运输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安排。到达放流目的地后,相关人员将首批十几个养殖箱内的鱼苗放入事先准备好的滑道上,依次有序放流。
增殖放流活动第二日下起了雨,但附近渔民热情高涨,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渔民们表示,亲身经历这次增殖放流活动很受警醒,一定会发动身边人保护好海洋环境,遵守禁渔期规定。
近年来,经开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治理合力。经开区检察院通过在休渔期开展非法捕捞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八部门会签《关于建立“行政处罚+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守护海洋的生态效能,严厉打击各类海上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目前正值休渔期,经开区检察院将常态化推进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实践生态修复补偿机制,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目标,推进相关部门协同履职,守护好美丽海洋,为日照“蓝天碧水金沙滩”筑牢司法防线。
(图片:邹秉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