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的“护薪人”
时间:2021-03-27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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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最后一天,45名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这一路走来实属不易。

2018年12月28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劳动监察大队向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下发此通知,责令其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然而,45名农民工未在限期内拿到自己的血汗钱。2020年10月15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这是一起某大型建筑公司转包工程后,承包商又多次转包、层层发包,导致45名农民工46万余元工资被拖欠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从拒不认罪到认罪认罚,经历了什么?一边是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另一边是办案积极适用认罪认罚,给嫌疑人以从宽处理,这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呢?看视频,了解详情。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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