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将“大灰狼”拒之校门外
时间:2020-10-15  作者:李春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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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房思琪式悲剧”不再上演

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将“大灰狼”拒之校门外

漫画/陈小轴

还记得那本半自传体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吗?书中13岁女主人公房思琪被国文老师李国华长期诱奸,最终精神崩溃。书中结尾,曾有过类似经历的作者林奕含借房思琪的口说:“我是馊掉的柳丁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2017年,林奕含选择自杀。

“性侵带给孩子的创伤是一辈子的。”山西省阳泉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郭志燕谈起办理过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总是充满遗憾。

如何让“房思琪式悲剧”不再上演?那些见过“世界背面”的孩子又该如何治愈伤痛?

见过“世界背面” 孩子们心理健康堪忧

“这些孩子被侵害后非常容易产生恐惧心理。”不少未检检察官都有这样的体会。

“有一个孩子让我印象深刻。”说起办理过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陈晓曦问记者,“你知道为什么这个孩子上小学还会尿裤子吗?”

“因为不敢去和老师交流。”见记者疑惑,陈晓曦解释道,这就是性侵带给一些孩子最直接的影响——交流障碍和信任缺失。

“老师是被孩子信任的角色,一旦这个信任崩塌了,伤害会非常大。”陈晓曦告诉记者。

“很多小孩被性侵的时候,年龄很小,不知道这件事情意味着什么,但这并不代表以后不知道。”在与专业心理辅导老师交流时,陈晓曦得知,很多被侵害儿童的心理问题会有一个潜伏期,容易在进入青春期之后爆发出来。

长期在一线办案的郭志燕也有相同感受,“有的孩子挣扎过后,放弃学业,选择堕落。”

没能顺利走过“危机四伏”的成长,这些见过“世界背面”的孩子,本该保留的天真过早地被阴暗吞噬。

“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很有必要,让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人员远离校园,远离孩子们。”郭志燕说道。

事实证明,校园“大灰狼”不是偶然存在。

曾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刑的王某,出狱后隐瞒前科,进入培训机构任职,变身“名师”。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与市教育局、公安局在教师资格清查专项行动中,发现王某存在前科后,教育主管部门当日责令培训机构对其予以辞退,并取消了王某的教师资格。在之后的入职查询中发现,5万余名教职员工中还有13人应当取消教师资格。

曾因强奸外甥女被判刑的刘某,出狱后到河南省焦作市某幼儿园以厨师身份留园工作。尽管已经是18年前的案件,焦作市检察院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启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专项行动,还是发现了刘某的犯罪前科。最终,幼儿园对刘某予以辞退处理。

……

孩子眼中的光,原本比天上的星更亮。这束光怎能在恐惧中慢慢暗淡?

一道道关卡 守护“小树苗”茁壮成长

“希望孩子们都能长成中华民族的参天大树。”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关注着“小树苗”的成长。

检察机关也一直在为小树苗的茁壮成长,扎紧篱笆。

最高检连续两年在全国两会作报告时强调要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推动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等制度。

从没完没了地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到全方位关注被侵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检察官步履从未停止。

事实上,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当地情况,一直在探索建立入职查询机制。

早在2017年8月,上海就率先探索建立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入职限制机制。随后,浙江、重庆、广东等地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推出相关制度机制,作出进一步探索。

2018年6月,重庆市检察院结合全市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情况,向该市教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建立涉性侵案件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建立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处置及防控机制等。

2019年7月4日,重庆市教委、市检察院联合召开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发布双方会签的《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开发建设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据悉,重庆市检察机关探索开展的入职查询,不限于性侵犯罪前科,对未成年人有潜在危险的毒品、暴力等犯罪前科均作禁止招录处理。

2019年4月,上海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教育等15个部门出台本市入职查询制度。先后排查近27万人,共发现26名曾有猥亵、介绍卖淫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相关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对上述人员全部清退或不予录用。

……

摸石过河,经验宝贵。

“各地在探索阶段建立的入职查询制度标准并不统一。”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告诉记者,最高检在各地这些探索基础之上,建立了全国性的入职查询制度。

今年9月18日,最高检与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建立全国性的入职查询制度,共同把“大灰狼”挡在校门外。

那么,入职查询制度有哪些范围?针对哪类人群?

《意见》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员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做好在职教职员工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筛查,这三类人员要进行查询。

一道道关卡,隔离了想要走进校园的“大灰狼”。制度前置,守护着孩子眼中的星辉,心里的光亮。

“在我们应该做的工作的基础上,再多为孩子们做一点。”河南省焦作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甄娜说。

从业禁止 逐步扩展到相关行业

“近年来,一些地方教职员工性侵学生犯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接受采访时表示,全社会要求严惩、防范的呼声很高,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提出相关议案和建议,呼吁尽快建立有效预防工作机制。

“入职查询制度既能够起到预防作用,同时也能在社会上起到警示教育效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徐珏慧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一名母亲,她一直很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非常支持这项制度。

在史卫忠看来,这是预防校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迫切需要,不能等,“《意见》的发布是为了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孩子的事,一刻也不能等。

“建立全国层面的制度后,能够在全国统一规范地适用该制度。”李峰介绍说,尤其是依托公安部建设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能够实现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有效解决漏查等问题。“换个地方又混进教职员工队伍的情况基本上不会再出现。”

“最重要的是,《意见》的出台,可以让这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网。”李峰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意见》明确规定,如果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查询,或者经查询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仍予以录用或者认定教师资格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合出台《意见》,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项切实举措。”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伟表示,将加快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与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对接,实现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核查,面向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服务。

“入职查询会导致从业禁止的法律后果,所以要兼顾好有效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和维护涉案人合法权益、满足其正常回归社会需要之间的关系。”史卫忠表示,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修改实施,从业禁止将逐步扩展到所有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

“高校学生大多已成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比较复杂,但《意见》也作出了规定。”史卫忠补充道,对高校和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工作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也参照该《意见》执行。

高层出台制度后,各地逐步着眼落实。

据悉,10月7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对该市拟招聘的240余名新教师进行入职查询,均未发现有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随后,他们将查询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教育局。

“大灰狼”被拦截在校园外。希望这世界不再让孩子们见到“背面”,房思琪的悲剧亦不再上演。

(本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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