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马长青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1-05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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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原一级巡视员马长青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长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长青利用担任贵阳市白云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贵阳市委常委、副市长,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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