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胡文海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09-06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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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原党委委员、副关长胡文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文海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文海利用担任佛山市原卫生检疫局办公室主任、天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福州海关副关长、福建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埔海关副关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报检通关、产品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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