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张本才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3-02-13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本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本才,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本才利用担任检察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王晓敬]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