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天洲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09-30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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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天洲(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天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天洲利用担任龙岩市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龙岩市新罗区委副书记、区长,龙岩市新罗区委书记,龙岩市委常委、副市长,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龙岩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龙岩市委常委、副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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