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黄敬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2-09-30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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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黄敬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三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敬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敬和利用担任福建省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福建省粮食局调控处处长,福建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退休后,利用本人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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