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林俊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2-24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林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林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林俊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行政财务装备处处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