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贺彬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2-24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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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贺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贺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贺彬利用担任云南省环科院院长、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玉溪市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任玉溪市副市长期间,滥用职权,弄虚作假,致使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在任云南省环科院院长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有资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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