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余昌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7-28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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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余昌文(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余昌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来宾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余昌文担任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金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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