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亚波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诈骗、非法采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11-26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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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王亚波(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一案,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亚波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亚波在担任澄江县海口镇党委书记、澄江县发改委主任、发改局局长、澄江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骗取数额巨大的公共财产;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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