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程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11-20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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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西省晋城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原党委第一书记程琳(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琳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18年,被告人程琳在担任沁水县委副书记、县长,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项目审批、煤矿承包、煤矿安全检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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