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晓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11-07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晓宏(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晓宏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李晓宏利用担任长沙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长沙市副市长的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