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森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9-10-14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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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刘森(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森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森利用其先后担任长垣县县长、县委书记、新乡市副市长和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刘家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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