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调研青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时间:2021-05-17  作者:李维 王丽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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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护好“三江之源”把脉支招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调研青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代表们在参观

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近日,最高检邀请4名全国人大代表,赴青海西宁、玉树等地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5天时间,代表们先后实地调研相关场所,并在省检察院和玉树州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青海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生态环境公益司法治理等工作情况。

代表们对青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部长黄超强调,青海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一优两高”工作大局,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守护好“三江之源”“中华水塔”,积极助推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在青海湖裸鲤公益司法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她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切实加大长江黄河青海流域公益司法治理力度,在巩固“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林长+检察长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成效;二是加强与公益社会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学习和借鉴公益社会组织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

针对青海湖裸鲤保护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创新部营养研究高级经理史玉东建议,加强与动物水产科研机构的交流合作,加大研究力度,持续提升青海湖裸鲤公益司法保护水平。

立足本职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副所长张莉针对青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第一,要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农产品源头管控,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全链条安全;第二,要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公益司法保护合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实效。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检察院检察长沙沨建议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邱景辉表示,检察机关今后始终聚焦特殊生态地位,办理更多具有青海特色、高原特征、检察特点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持续加强与消协等公益社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切实深化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力度,继续巩固和扩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室的工作成果;以探索建立的检邮协作机制为依托,坚持全方位、多角度、抓系统、系统抓,切实维护邮政通信和寄递用户身份信息安全,不断提升寄递渠道公益司法保护水平。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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