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布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时间:2021-04-14  作者:单曦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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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单曦玺)4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公布2020年自治区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共报送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74件,是2018年、2019年补报填报数617件的1.42倍,其中自治区检察院填报55件,市级院填报169件,基层院填报650件。

2020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对内认真组织全区检察人员学习培训,推动“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入脑入心;对外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三个规定”社会知晓度。同时,自治区检察院专门印发通知,规范填报及管理工作,并对5个市级检察院及9个基层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制度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对过问案件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问责,对发现漏报事项督促补报,对下指导督促,管控填报记录质量。

据自治区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负责人介绍,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形成,也更加注重规范司法办案行为。但是,也存在部分检察人员记录报告不够实,选择性填报甚至隐瞒不报;个别检察院存在全年“零报告”的情况。

下一步,宁夏检察机关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继续坚持填报情况报告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切实加强督导通报工作,狠抓“三个规定”落实。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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