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诉前磋商推动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专项整改
时间:2022-07-10  作者:沈静芳 康健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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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康健)从一起职务侵占案中发现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在办理督促履行特困人员救助监管职责案时,通过召开圆桌会议等进行诉前磋商,督促被监督机关依法履职。日前,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政府已对全县307名特困救助对象开展逐一核查,切实维护特困人员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至2021年3月,宋某在担任多伦县某养老院院长期间,使用本人及他人名字办理银行卡,领取特困人员李某等护理补贴及采暖补贴等,侵占42万余元(已全部退赃、退赔)。2021年12月,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多伦县检察院在办理宋某职务侵占案中发现,该县政府及有关乡镇政府、县民政局等在特困人员确认上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该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对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的监管流于形式,遂将该线索报请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今年4月,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决定对特困人员救助监管职责案进行立案。该院经调查发现,多伦县特困救助人员特困护理补贴发放账户与救助对象、户主名字等不一致的情形多有存在,因审核监管不严格,导致他人冒名领取救助金、护理补贴;在特困人员申请、调查、公示、审核、审批、签订特困人员供养协议、护理协议等12个环节,存在不依法不规范问题159项。

为推动问题解决,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与多伦县政府、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召开圆桌会议,就特困救助工作进行磋商沟通。多伦县政府对检察机关发现的特困救助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确认,达成开展全面排查、逐一核对、清退人员、追缴资金和完善档案、健全制度等工作整改方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截至目前,多伦县政府共发现特困救助对象与发放救助资金账户不一致问题6人,清退不符合特困救助条件5人,追缴违规发放的特困救助金3万余元,完善纸质和电子档案材料307份。

(原标题:特困人员救助工作存在不规范问题 内蒙古锡林郭勒:诉前磋商推动专项整改)

[责任编辑: 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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