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宁城:扩大“朋友圈”合力护公益
时间:2022-06-16  作者:沈静芳 郝志强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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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

扩大“朋友圈”合力护公益

近日,办案组成员在宁城县老哈河河道开展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网络上经常会有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我们要用好大数据检索功能,学会从互联网、微博、论坛、贴吧、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收集线索……”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检察院一次部务会上,该院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祁峰再次向同事们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

近年来,宁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努力扩大“朋友圈”,拓宽公益受损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小案”。不久前,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双先”表彰会,该办案组被评为先进集体。

用心用情办好“小案”

2020年5月下旬,宁城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内大量私家车在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加装LED小红灯,并通过微信招揽乘客,进行县内短途或跨省长途营运。考虑到这些“黑出租”司机反侦查意识较强,祁峰和办案组同事便“乔装打扮”,与调查对象斗智斗勇,终于获取了第一手信息。

办案组发现,有的“黑出租”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有的“黑出租”驾驶人技术差,这不仅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秩序,更危害了公众出行安全。

2020年6月,宁城县检察院向县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管理,全面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经过半个月的跟踪监督,该院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并未履行监管职责,前述非法营运行为依然存在。之后,该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宁城县交通运输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黑出租”非法营运专项治理行动,并向检察机关进行了专项报告:收缴私家车所悬挂LED小红灯40余个,查处“黑出租”案件50件,作出行政处罚39件……

为确保“黑出租”非法营运现象“死灰不复燃”,宁城县检察院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县交通运输局监管职责已履行到位。因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已经实现,经自治区检察院同意,宁城县检察院申请终结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裁定终结诉讼。

“诉讼不是目的,督促行政单位履职才是根本。‘黑出租’看似‘小案’,后面却隐藏着事关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我们当然得足够重视,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祁峰总结道。

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我们建立了一张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的大网,以县区为中心、以各乡镇为节点,覆盖整个辖区,每个乡镇都有两三名热心公益的网格员。”宁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成员魏佳琪告诉记者。

一次,某乡镇网格员告诉办案组,其所在村镇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现象。办案组意识到,这对空气环境造成了极大污染,影响了村民的生活,也给振兴美丽乡村“抹黑”。

村民生活上的事必须管!他们立即驱车前往“目的地”,走访村民了解情况,取得并固定相关证据后,向某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某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对生活垃圾堆放区、交通沿线等易产生垃圾区域进行清理,并采取树立标语、安排专人定期巡视等措施,防止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再次发生。

宁城县检察院积极借助“外脑”,推进多方合力有效保护公益。至今,该院先后与行政机关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关于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保护协作机制》等10个协作机制。今年4月21日,该院与15家行政机关互派干部挂职交流,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该院副检察长尹镇川介绍,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有利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享信息资源,实现案件线索与执法办案信息同步共享;有利于强化办案协作,合力打击违法行为、守护公益;有利于加强沟通,对疑难案件共同分析研判,推进工作开展;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保护公益的良好氛围。

聚是一团火

作为办案组的“老大姐”,陶芳杰回首自己近四年的公益诉讼检察之路,感叹“所有案件的办理都离不开整个小组的凝心聚力。”

诚如斯言。无时无刻不去发现案件线索,似乎成了办案组的共同“爱好”。

2021年,办案组成员尹鹏飞下班后去加油站加油,意外发现站内有的消费者在使用非防爆型移动通信设备进行通话,有的消费者在扫码支付费用。这些行为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应该管”!为获得更多信息,办案组成员特意开着私家车到多家加油站加油,对加油站内微信扫码等现象进行拍照或录制视频,通过走访等方式固定证据。

随即,宁城县检察院向县应急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宁城县应急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行立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安全生产专项整改活动,责令各加油站严禁在站内接打电话,支付加油费用必须在辅助服务区结算。整改后,办案组通过暗访进行“回头看”,确认全县40余家加油站已完成整改。

聚是一团火,也将年轻人的心拢到了公益诉讼检察之路上。2019年加入办案组的魏佳琪是“95后”,两年多下来,她走过乡村泥泞的土地、去过污染的臭水沟、钻过长长的阴暗的涵洞……她说:“我是团队里最年轻的,理应多跑跑。幸运的是,我走过的脏与乱都已变成了青与清。”

经过办案组的努力,该院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表现突出,被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活动表现突出集体”。“荣誉对我们来说不仅是勋章,更是继续前行的鞭策。我们将继续砥砺前行,照亮公益保护这条道路。”祁峰笃定地说。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郝志强)

[责任编辑: 于春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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