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北新区:一涉嫌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时间:2019-07-14  作者:刘键 张军  来源:检察日报
【字体:  

以民间借贷之名行诈骗之实

沈阳沈北:一涉嫌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本报讯(记者刘键 通讯员张军)日前,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陶某等4名被告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一案在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辽宁省打掉的首例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件。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军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陶某在沈北新区道义街道华强城小区等办公地点,纠集靳某、贺某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痕迹、录制虚假借款视频、恶意累高借款金额、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被告人王某在做贷款中介过程中,明知陶某有实施“套路贷”的违法犯罪行为,仍与陶某共同出资或将被害人介绍到陶某处。上述4名被告人在被害人不配合或向被害人及其家属索取债务过程中,强行勒索他人财物,为非作恶,造成2名被害学生被迫休学、1名自杀未遂、1名被害学生被迫跳楼致右脚跟骨骨折。陶某系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靳某、贺某系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该犯罪集团涉嫌诈骗犯罪26起,涉嫌敲诈勒索犯罪20起,社会影响恶劣。

在庭审中,公诉人就案件的情节、性质、社会危害性展开了充分的观点阐述,对有争议的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在最后陈述中,部分被告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违法性,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

据了解,沈北新区检察院在对“套路贷”系列案件批准逮捕之后向涉案高校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和保护。涉案高校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对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立即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予以改进。与此同时,沈北新区检察院组建了以“扫黑除恶、法治进校园”为主题的宣讲团,并指派宣讲员分别在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水利职业学院和中国医科大学开展了“套路贷的风险与防范”的主题宣讲,通过讲解法律法规与现实案例,生动形象地介绍了“校园贷”“套路贷”的多种表现形式,并鼓励大学生培养健康的消费观,增强防范意识。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