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时间:2025-01-21  作者:殷洪波 汪明宇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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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启动以来,辽宁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惩治重点,以高质效履职推动专项行动持续走深走实。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辽宁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专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分管负责同志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相关部署要求,细化实化任务、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组建工作专班,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案件,下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举措和工作要求。工作专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工作,畅通横向协同配合和纵向沟通联络渠道,强化信息共享,加强对下指导,形成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坚持法治思维,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将专项行动作为金融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案件办理高质效统一于“三个效果”。

突出打击重点,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辽宁省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打击非法集资犯罪高压态势。2024年以来共批准逮捕312件424人,提起公诉348件842人。一是加强案件台账管理,实时更新案件台账,跟踪调度办理进度,全力推动案件办理工作稳步开展。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办的存量和新增案件共92件,现已办结45件。二是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关于“紧盯重点案件,加大处置工作力度”的要求。经全面排查梳理,辽宁省检察院对涉案金额超亿元或刑事立案超5年的在办案件全部挂牌督办,指派专人逐案审查,强化对下指导,明确办案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市级检察院落实督办责任,专人专案专项督促;承办检察院加紧分析研判,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体系。三是集中攻坚央批部督案件,落实督办案件“一案一策一专班”要求,由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在全省范围内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业务骨干组建打非联办挂牌督办案件专班,充分发挥实质化引导、过滤、把关的作用,全力引导公安机关追缴涉案财物;通过集中时间阅卷、集中力量审查、集中会商研判等方式,从行为模式认定、审计工作方向等八个方面详细列明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加快推进案件侦办进程;在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中,把证据审查分析作为工作重心,主动与审判机关联席会商,全流程推演庭审过程,提前预判可能影响庭审的争议点,及早做足准备、夯实证据的薄弱环节,确保庭审指控效果。

推动建章立制,合力共护金融安全。结合办案深化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将依法从严惩治非法集资犯罪与完善监管有机结合,推动落实金融监管全覆盖。省检察院与省金融监管局围绕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会商机制、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相关机制、加强预防犯罪合作等方面制定诸多务实举措,正式会签《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合作备忘录》。为切实解决实践中的问题,省检察院积极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商研究,及时会签出台指导意见,在案件准确认定、案件管辖、追赃挽损、涉案资产依法处置等方面统一执法司法尺度。为全力挽回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建立联合处置工作机制、涉案资产管理人制度,确认先行处置办法,推动资产处置专业化,最大限度保值增值;对于判决时尚未追缴或权属不清、收案后新发现的财产线索等,明确处置程序和方式,不断提升非法集资案件办理质效。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操余芳 李先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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