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马焉军
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基层院建设和发展,不断提升服务省域发展水平。
抓好基层院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之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提高基层院检察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打造“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党建品牌,加强基层院班子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大力度选调紧缺人才,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组织基层干警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学习锻炼和岗位交流。坚持以基础建设为支撑,省院建立并实施基层院重点联系和对口指导结对帮扶等8项机制,促进全省基层院均衡发展;开展“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推动规范化运转、实质化运行,使保障更加到位。
构建管理体系持续稳步推进基层院建设。实行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联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把基层院打造成基层法治建设排头兵。推进“四大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强化业务支撑、推进融合对接为着力点,纵深推进数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检察管理,加强业务管理,健全业务数据常态化研判、核查机制,持续加强对异常数据、突出问题和苗头性问题的预防和纠偏;加强队伍管理,实行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举、制度建设与制度执行并重;加强检务管理,完善财务支出流程,建立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和评价应用制度,优化资产资源配置。提升队伍素能,推进办案能力建设,开展针对性岗位锻炼和年轻干部全链条接续培养,组织检察干警狠练基本功;推进综合能力建设,组织检察干警开展培训,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推进领导能力建设,选任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基层院班子,组织基层院班子成员素能培训,加强管理意识和能力培养。
深化基层院建设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统筹规划,明确建设目标,搭建建设框架,构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领域推进的建设路径。实行重点推进,从省院、市级院层面提出若干重点项目、重点举措,加强落实,以重点带全面。强化工作落实,坚持分级推进,由省、市、基层院共同负责,省院制定出台政策,市级院、基层院党组统筹解决本地、本院全局性问题;坚持分类推进,实行一般任务常规性解决、重点任务投入较大精力解决、难点任务专题解决;坚持分期推进,各级院制定年度计划,做到有落实、有验收,争取每年解决若干重点问题。强化督促指导,注重科学指导,完善省、市院领导挂点联系、条线对口指导、基层院之间结对共建机制,探索跨区域、跨层级共建互助机制;加强工作督导,通过分析数据、蹲点调研等途径,动态掌握基层院建设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督促推进解决。强化激励引导,打造品牌矩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加强示范激励,培育一批基层院建设示范院以及先进团队、个人;加强理论研究,从基层实践中吸取经验、提炼规律,转化为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