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综合履职推进高质效办案
时间:2023-06-10  作者:李光奇  来源:检察日报-理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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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明确要求,旨在通过检察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公平正义实现,在程序上确保公平正义来得更好更快,在效果上确保公平正义能让人民群众“可感可知”,努力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机关需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不断创新履职方式、丰富履职内涵、拓宽履职路径,用准用足用好检察权,将高质效贯穿到每一个案件始终。

坚持检察一体化。检察一体化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组织保障。一要严格做好上下一体。检察机关上下一体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有利于整合检察力量跟进监督、接续监督、一体监督。二要加强横向协作。随着国家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检察机关跨行政区域横向协作需求更加迫切,如京津冀、成渝双城经济圈等,除通过上下一体集中整合检察力量外,也需要检察机关之间的自主能动协作,才能为国家战略实施提供更及时更有效更有针对性的检察服务。三要增强内部协同。随着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的不断优化发展,内部协同更需要同步跟进加强。畅通了内部线索移送渠道,打破部门和业务条线壁垒,推动内部协同走深走实。

完善融合履职机制。融合履职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内在要求。一要促进专业融合。从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来看,融合履职不仅让综合司法保护更加及时全面,也锻造了一支未成年人保护的专业化检察队伍。从各地检察机关实践来看,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专业化办案团队的组建不断淡化检察各业务界线,融合履职质效不断提升。二要探索区域融合。随着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各地经济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地域广角来看,各市(州)相继成立的高新区检察院、经开区检察院等等,其实也是一种区域检察工作模式。三要推进专项融合。相较传统业务条线专项监督,“四大检察”融合专项监督日渐重要,一方面更能体现检察履职一体化,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专项监督推动全面监督。

强化外部协同。外部协同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关键一环。一要积极构建社会支持体系。检察机关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要善于运用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问题,有效推动形成党委领导、各方参与的“大治理”格局。二要着力打造执法司法共同体。近年来,随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等落地实施,政法各单位协同更加紧密高效。然而要实现办案“高质效”,仅司法共同体是不够的,需要构筑执法司法共同体,在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的基础上,拓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之间的衔接路径,合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要充分凝聚各方监督合力。新时代背景下,高质效的检察监督需要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和检察智慧相融合、相统一。从各地检察机关实践来看,部分检察机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人大+政协+检察”监督模式,推动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融合,实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公益诉讼优势互补,收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深化检察改革。检察改革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动力之源。一要深化数字检察。要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从各地检察机关实践来看,数字检察成果主要以大数据模型呈现,内容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建模主体基本以市(州)、县(区)两级为主,模型成熟稳定后再经全省、全国推广。二要推进简案优质办。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90%以上是常见多发案件,且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罪案件达全部刑事案件的80%以上,“简案优质办”必将成为优化刑事检察工作主要路径之一。通过加强侦查、起诉、审判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实现对大量“简案”的高质效办理,统筹有限的检察资源,进一步实现“繁案”的高质效办理。三要全力提升综合素能。要做到高质效,必须有高素能,这就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坚持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一体提升,才能让检察改革扎根有壤、向阳而长,这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根本的原动力。

(作者为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 陈章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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