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动检察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时间:2023-03-20  作者:戴萍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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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戴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也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将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为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全力为渝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找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着力点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优质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渝北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和市委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找准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牢固树立“民生为本、企业为基”理念,更好地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狠抓工作措施落实落细,用足用活检察手段,坚持惩治犯罪与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并重、惩治犯罪与预防并重、惩治犯罪与依法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并重,构建集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于一体的服务保障体系,以高质量检察工作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严惩涉企犯罪保护民企合法权益

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各类涉企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让民营企业对公正司法有更多、更具体、更直接的获得感。

持续和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加大对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民营企业财产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合同诈骗、强迫交易、损害商业信誉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深入开展“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企业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惩治假冒知名品牌、侵犯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商业秘密等侵权行为,保护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三、审慎处理涉企案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民营企业一头连着发展,一头连着民生。要把“让企业活下来”作为价值取向,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目标。通过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企业合规试点等工作引导企业强化风险意识。

通过制定《涉企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对涉案企业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将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与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相结合,使司法办案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准确把握企业经营过程中技术创新和违法犯罪的界限,严格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

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通过不捕不诉有效促进诉讼分流,保障企业正常经营,既维护司法权威,又有效降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扎实有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紧密结合渝北区经济发展特点,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办理全市首个适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通过突出案件办理,靠前参与治理,体现对民营企业的严管厚爱。通过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给企业提供改正错误、继续前行机会,实现保企业、保就业、保稳定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内外联动形成打击保护合力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检察机关,而且需要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加强外部协调联动,从而形成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法治服务,打通服务民营经济“最后一公里”。

渝北区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会签专项行动机制文件,在涉企案件特殊标识、“挂案”专项清理、依法监督等方面达成共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涉企案件法律适用、证据采信中的认识分歧,防止因办案时间过长影响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文件,通过优化信息共享平台、凝聚双方工作合力,协调推进涉企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联合工商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座谈会机制,充分了解企业诉求和存在的问题;联合有关院校会签合作协议,借力院校智库“外脑”,实现检校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拓展案件办理新思路,提升办理涉企案件的精度和准度;联合市检察院、重庆市律师协会在两江协同创新区共同举办“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讲座,通过分享实际案例提高企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企业运用法律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格局。

五、提供精准服务保障民企健康发展

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和规律,通过普法讲座、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方式帮助和促进民营企业强化依法经营意识、提高经营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帮助民营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

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漏洞,予以堵漏建制,帮助企业有效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加强企业走访回访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和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走访制度,充分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驶入“快车道”。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建立涉企案件甄别机制,通过设置特殊标识把关,建立涉企案件绿色服务通道,为企业提供便利。开展涉企“挂案”清理,助力企业轻松上阵。建立“挂案”清理联动机制,主动与侦查机关对接,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开展集中清理,督促立即撤销陈年积案,逐一明确措施、逐一办理销号,加快办理在侦案件,为企业卸下司法“包袱”。同时会同侦查机关、法院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用好用足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减少民营企业因犯罪遭受的损失,缓解企业资金困难。

[责任编辑: 王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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