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益诉讼模式 助力盲道建设养护
时间:2020-11-26  作者:钟亚雅 吴堃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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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广东省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剑——

创新公益诉讼模式 助力盲道建设养护

记者:广东省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履职案入选全国检察听证典型案例。您能介绍一下该案的办理情况吗?

赵剑:公平、平等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宜居是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让特殊人群平等参与到社会生活中,依法保障他们出行等合法权益,让司法暖人心、有温度是我们的重要价值追求。2019年10月,我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盲道被违法占用、损坏等严重问题,给视力残疾人的出行造成不便和安全隐患,不利于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气建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院对南沙区盲道情况进行调查,完成了《南沙区检察院探索侵害视力残疾人权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可行性分析》,经层报同意立案查办。立案后,我院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相关街、镇人民政府等12家行政单位可能未履行对辖区内盲道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责任。

记者:据了解,南沙区下辖6个镇3个街,总面积80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0余万人,盲道分布范围广,如何进行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呢?

赵剑:盲道属于市政道路设施的组成部分,分布范围广,损毁、占用情况也是不断变化的,我院对全区盲道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固定相关证据。今年4月,我院制定《盲道公益诉讼系列案调查方案》,创新采用“1+1+4”调查模式展开调查,即依托广州市检察院成立的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同步联动我院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在广州市首次实现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双平台联动;同时由“检察人员+技术人员+法警”组成4个调查小组,兵分四路分别前往辖区内9个街镇开展“拉网式”全面调查。强化办案力量,充分整合资源,规范调查取证,构建以办案人员为主,辅以技术人员支援、司法警察保障的调查组合,发挥职能优势。打造多部门协作、一体化办案的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

记者:你们取证完成后,是怎样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来推动解决盲道问题的?

赵剑:盲道问题牵涉多个行政单位职能交叉、责任交叉,我院细致谋划,于5月20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将听取意见、诉前磋商、检务公开、督促履职加以融合,消除身份隔阂,聚焦难点问题,在有效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根据该案特点,第一,我们搭建听证平台,发挥听证员作用。确定涉案12家相关行政单位参加公开听证会,邀请建筑学专家、行政法学教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听证员参会。听证会上,经过提问程序,建筑学专家对于建筑规划问题发表了意见,行政法学教授对于相关行政单位是否履职说明了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案件如何处理发表了意见。第二,规范听证程序,共同推进社会治理。通过检察官介绍案情、行政单位就盲道整治问题说明情况、听证员发表意见等程序,充分保障了行政单位的表达权。听证会上,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协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构建盲道保护长效机制、排查辖区其他无障碍设施运维状况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与各位听证员一起探讨了符合地区实际的盲道整改措施,为制作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奠定了基础,对后续盲道修复整改提供了有效指引。第三,邀请相关利益方和媒体旁听,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我院邀请了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旁听。残疾人联合会表示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对盲道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希望更多无障碍设施问题能得到重视和解决。当地主流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肯定了检察机关的工作。

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2家行政单位未正确履行各自承担的监管职责,在人大代表见证下,我院向上述行政单位公开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面对面、零距离”的听证会畅通沟通机制,推动行政职能部门相互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促使由于行政职能交叉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为抓手,整合多方力量,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推动行政职能部门高效、全面整治盲道。

记者:盲道的治理效果如何?

赵剑:截至今年7月,12家行政单位均回复对盲道存在问题进行了修复整改。我院邀请国内知名第三方评估机构,采用“书面材料评审+实地走访+社会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盲道养护隐患排查、公益宣传规划、建设与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全方位评估,评估报告显示行政单位发现并修复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缺陷680余处,针对违法占用盲道生产经营、工程施工、工地围蔽、堆放搭建等突出问题,共整改117处,整治占用、损毁盲道的水电井盖等设施56处,修复整改效果良好,盲道障碍基本排除,视力残疾人及其家属代表对盲道使用满意度显著提升。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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