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检察公众文化建设有待加强
时间:2020-07-01  作者:任磊 李峰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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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检察公众文化,是指监狱检察人员塑造、建立和维护良好形象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以及公众对监狱检察人员形成的态度、观念、认识、评价。监狱检察公众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功能。监狱检察公众文化建设应当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监狱检察队伍建设。一是要提升监狱检察人员人文素养和法律素养。人文素养和法律素养是检察人员信念、理念、价值观念、法律监督能力的综合体现,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的基础。监狱检察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法律素养,才能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严明的政治纪律、较强的专业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才能做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二是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法律监督的实际出发作出回应,将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具体监狱检察业务工作中,体现讲政治和抓业务的辩证统一。三是将群众思维与法治思维有机结合,让现代司法理念深入到每一个监狱检察人员心中,渗透在每一个监狱检察监督具体环节中,使监狱检察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散发出现代司法理念的光辉,得到社会公众认同和信赖。

第二,促进监狱检察监督与监狱执法之间良性互动。首先,应当以双向沟通、信息公开来促进监狱检察公众文化建设,推动监狱检察人员与监狱执法主体之间良性互动。在准确厘清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权与监狱执法权的界限的基础上,准确、有效地互相传递、共享工作信息,以真诚换取彼此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其次,在检察监督中,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不越位,协调配合而不矛盾对立。既要善于、敢于发现纠正监管执法中的不规范、不依法的问题,又要在监督工作中支持监狱警察严格公正执法,促进检察监督和监狱监管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第三,增强维护罪犯合法权益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畅通服刑人员诉求渠道。通过设置检务公开栏、检察信箱、检察官电子约见系统,广开服刑人员维权途径,及时受理服刑人员的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等问题。二要在罪犯处理诉求时,强化说理教育。对于罪犯诉求,做到认真审核,正确区别对待,强化罪犯释法说理、解惑答疑,对于罪犯合理诉求,应对其权利主张予以支持。对于不正当申诉投诉,要在充分释法说理的基础上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违反监规的还应建议监狱给予合理处罚。三要加强服刑人员普法教育。可以通过法制课堂、服刑人员维权课堂等形式,对服刑人员进行普法教育,让服刑人员既明白教育改造的目的,也充分了解和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科学拓展监狱检察检务公开的渠道。利用现代传媒、互联网、电子政务具有开放透明、便利快捷、机动互动、覆盖面广的优势,推动监狱检察检务公开。把监狱检察检务公开作为促进社会了解监狱检察工作、监督监狱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以真诚、有效、及时的态度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减刑庭审等更有效的方式,在更大程度上了解监狱检察工作、支持监狱检察工作,对监狱检察工作提出建议。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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