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技驱动检察教育培训信息化发展
时间:2020-06-29  作者:鲁坤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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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驱动生活、科技驱动教育。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新时代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检察教育培训模式要满足大科技时代下的检察事业发展需求,必须向科技要动力,向科技要质量,向科技要发展。只有通过以科技驱动检察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变革,才能更好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检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到教育培训工作中,才能推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不断推进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新认识,不断加强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检察教育培训既是检察工作体系中基础性工作,也是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主要在于培养检察法律人才,围绕检察人员的职业意识、职业思维、职业习惯开展培训工作,确保检察官的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高。一段时期以来,有的检察机关在检察业务上狠抓苦练,注重业务经验的积累,但由于工学矛盾处理不顺,有的同志对培训工作不够重视,导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明显滞后,无法充分适应现代检察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各级领导必须要立足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检察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高度重视新时代教育培训工作;全体干警必须克服应付了事心态,积极参与教育培训活动;必须要按照检察官法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明确规定与要求,不但要把基地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年终考核项目,全面落实各项培训安排,更要注重提升培训实效,努力把基地打造成为培养检察人才的摇篮。

适应新趋势,积极创新检察教育培训的新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声。新理念是适应新趋势的客观要求。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智能教育产业的重视,科技在教育领域的运用极为广泛,特别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出现使得传统教育的不足逐步凸显,为有效优化传统教育结构,进一步促进科技与教育的融合,变革已是大势所趋。因此,要主动顺应科技教育发展大势,积极打造检察教育模式“升级版”,塑造更多依靠科技驱动、发挥信息化教育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强化科技引领思维,树立向信息化要培训力、要战斗力的理念,推进“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模式,以科技驱动检察教育变革,以信息化助推检察教育现代化。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补齐短板,积极学习和应用新型科技特别是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教育科技等,以用促建,逐步解决检察教育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难题。

建设新平台,依托检察局域网自上而下构建统一网络。建立健全统一平台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要紧紧依托全国检察局域网,专项开发用于检察教育学习和考核的系统平台,共同分享师资库、培训教材、培训模式,同时在网上可以多开展一些专栏,如专家远程授课、学员疑难案例分析互动、各业务条线教育学习专栏等窗口,逐步形成统一的检察教育培训体制机制,便于检察教育系统内部学习和工作部署落实。要注重整合移动互联网、内网的全网络覆盖资源,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教育培训管理网络、数字化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实现线下线上融合发展,拓展横向网络培训资源整合,全方位推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

探索新模式,以科技应用为手段大力推动形成统一的检察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体系。当前,要积极探索现代科技应用于检察教育培训信息化的管理新模式,形成符合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体系。要探讨形成统一的检察教育信息化培训管理体系,围绕科技强检战略要求,着力研究开发统一的检察教育应运管理软件,同时加强对全国检察教育人员的应用能力培训,邀请相关专家作现代检察教育信息化应用手段知识培训,提升检察教育人员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统一的应用软件依托检察教育专项网络平台,将实现网上培训、网上报名、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等培训管理,同时可以开展网上培训计划信息发布、自主查询培训学习进度等教育信息,使全国检察教育培训更为规范、更为科学。

(作者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内蒙古分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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